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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夥伴 道教禁忌
道教源流龐雜多端,不同道門或法門各自有其禁戒,無法簡單化約。這一方面的禁戒多為道門中人所設,主要用以約束奉道者的宗教生活,或者作為修持煉養或行科演法時的行為規範。諸如:梁朝陶弘景《養性延命錄》、五代蒲虔貫《保生要錄》或宋代劉詞編的《混俗頤生錄》等養生著作,以起居無度、飲食不節、喜怒無常、放縱情欲為禁忌,亦即避免可能對於自身精、氣、神造成損傷的任何行為。而道士自許道氣充滿,因此以接觸非我同道為禁忌,不僅不能共用服飾,甚至不能同席而坐。早期天師道士因此不能參與民間祭祀活動,而且禁食祭品。這類的禁忌主要在於避免接觸濁穢,以防污染聖潔之氣。
 
類似的禁忌概念也可見於服氣煉養或燒煉金丹的方術傳統,諸如煉氣之人被要求避免接觸生產或死喪;而金丹燒煉地點的選擇也必須是俗人不易到達的幽僻之地。除了地點的選擇之外,不適合行道修煉的日子或時辰也經常被列為禁忌項目。道教儀式場的相關禁忌,也與這樣的殗穢觀念有關。保留六朝隋唐時期上章規範的《赤松子章曆》便已條列諸種儀式禁忌,諸如:家中無論人畜死亡、生產或曾經進入產婦房間都有穢氣,因此不可修齋、設醮與上章;道士患病,即是有罪,不得為人上章;上章之日不得食用酒、肉、五辛;上章所繳信物不能借予他人使用;不能在其宗教設施──道治之內焚燒臭穢、毛羽、皮角之類的物品,以免觸穢聖真;在道治之中不能指摘神明形象,胡亂批評其中內容不合法度或談笑嬉鬧;進入道治必須服裝嚴整,不能裸露形體。除此之外,其中更羅列多種儀式忌日的清單,方便道士查用。
 
這些專為道門中人所設禁戒,並非用以規範一般沒有入道的尋常之人。但由於近現代道教亦多提供民眾各類儀式服務,尤其臺灣道士多為設於村落、城鎮之中的在家道士,所服務的對象多為地方信眾,因此正式進入場之中、參與科儀演行的齋醮主人,也須遵守部分禁戒。這類當代道教場禁忌主要延續早期殗穢觀念,因而限制正值月事、喪期或產後之信眾進入內,不過隨著時代的演變,亦已逐步有所調整;預定入之人除了必須隨同道眾事先持齋,正式入行儀則禁穿戴任何獸皮(即為死屍)制品的物件,如皮帶、皮鞋。
 
為了避免入之前可能誤觸的任何穢氣,臺灣南部道士多在正式儀式舉行之前安排閭山的逐穢法事──「煮油」,用以辟除場、法器以及所有即將參與儀式的人員身上的濁穢之氣,並於場入口設置法水、淨爐,作為每次出入場的重複潔淨之用。至於其餘未曾逐穢之人,則不能科儀舉行期間進入場。
 
 
【撰寫者】
張超然(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所副教授)
 
 
【參考文獻】
李豐楙、謝聰輝。2001。《臺灣齋醮》。臺北:傳藝中心籌備處。 
唐大潮。2005。〈道教禁忌略談〉。《宗教學研究》,2005年第4期:6-17。 
高万蓮。2015。道教的禁忌與習俗。騰訊道學‧道學苑。http://rufodao.qq.com/ a/20150331/024673.htm。